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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時候也該公布一下小弟的職業
從以前的貼文應該有透漏點蛛絲馬跡
目前是任職於社區藥局
所以不免俗想分享一下醫療相關新聞
每當有新的政策或是新的法令公布
總是牽動著各種利益瓜葛
不過個人覺得這次的政策還不錯
一方面可以紓解多數病人往醫院跑的壓力
另一方面可以平均分散醫療醫療資源
對於醫療資源浪費應該會有稍微點作用(?)
新規定就替各位整理如下
1. 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藥費100元以下,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元,101元以上收取20%,最多收300元
2. 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維持藥費100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,101元以上收取20%,最多收200元
藥費100元以下 | 101元以上 | ||
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 | 部分負擔10元 |
收取20% (最多收300元) |
|
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 | 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 |
收取20% (最多收200元) |
|
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者 | 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 |
收取20% (最多收200元) |
3. 醫院所開立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,第1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取藥品部分負擔,第2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,另為了鼓勵病情穩定的慢性病人至基層診所就診,基層診所維持免收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部分負擔
4. 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者的經濟負擔,不論就醫院所層級,藥品部分負擔均按照基層診所收費方式收取
5. 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急診部分負擔收費方式,依就醫院所層級別採定額方式收取;醫學中心調高為750元、區域醫院調高為400元,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維持收取150元;中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於醫學中心收取550元、區域醫院300元、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150元
6. 免部分負擔 , 如重大傷病、分娩、山地離島地區就醫,及原本由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、榮民、三歲以下兒童、警察消防海巡空勤軍人、油症患者、替代役役男等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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